商標代表著企業的形象,對企業來講是至關重要的,它是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識。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一般是限于核定的商品、服務或者類似的商品、服務上。也就是說,我們在申請商標時,只有正確的進行商品或者服務的選擇,才能全面、充分的維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介紹
1、《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來源
《尼斯協定》全稱是《有關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的尼斯協定》,簽訂于1957年。是國際社會組織為了便于申請人在不同國家之間的商標注冊以及協調各國的商標審查而產生的形式標準。它建立了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協定成員國的主管機關應當在商標注冊或者公告中標明商標或者服務的國際分類號。我國是1994年8月9日加入的《尼斯協定》。
在我們注冊國際商標時,也必須使用《尼斯分類表》,根據《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我們可以推算出,世界上有上百個國家都在使用《尼斯分類表》。《尼斯分類表》又稱為《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
2、目前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的劃分。
目前我們使用的是2012年新版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這本書一共分為45個類別,第一類到第三十四類共34個類別屬于商品商標,第三十五類到第四十五類共11個類別是屬于服務商標。
如何選擇商標注冊的分類
商標注冊要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類別。在注冊商標的時候,申請人根據自己的主營業務,來判斷應該選擇哪些類別進行注冊,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它關乎到企業未來的發展。
如何確定商品或者服務分類
1、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根據自己的主營產品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上來選定大的類別。如申請人的主營產品是大衣、鞋、錢包。那么根據分類表的目錄,我們很快可以判斷大衣、鞋屬于25類。錢包屬于18類。
2、隨著目前科技的發展以及市場的不斷變化,新興產品是層出不窮。一些新產品、新的服務項目或者產品、服務名稱不規范、不具體,而以至在分類表里找不到對應的分類,這就導致我們確定商品或服務項目的類別非常困難,像這些情況,需要有豐富的分類經驗和相關知識,以及對產品和服務項目有充分把握和了解,才能確定好類別。下面分析一下商品和服務選擇的原則:
(1)原料、未加工的產品或半成品原則上按其組成的原材料進行分類。
(2)成品或者半成品按其組成的原材料分類時,如果是由幾種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則上按其主要原材料進行分類。
(3)制成品原則上按其功能、用途進行分類,也可以根據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者其操作方式進行分類。
(4)多功能的組合制品可以根據產品中各組成部分的功能或者用途,把該產品的各個部分分在與這些功能和用途相應的不同分類里。
(5)商品構成其他商品的某一部分,原則上與其他商品分在同一類里。但是這種同類商品在正常情況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商品和服務分類選擇的原則是我們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里找不到適合自己的產品項目或者服務時所應用的。可以幫助我們很好的對產品和服務進行分類。
3、有的新興行業一個類別無法完全包含進去,出現垮類別的情況。如:電子商務行業。這個是互聯網發展的產物,目前,市場銷售最熱門的,也是商家最關注的。如果要對這個行業的商標進行全面保護,整體來講,就要注冊四個類別:
(1)42類:第4220群組,計算機編程及相關服務。
(2)35類。廣告類別。
(3)38類。3802群組,通訊服務。
(4)39類。運輸、物流服務。
電子商務行業必須在這四個類別進行注冊,缺一不可,這才能進行全面的保護。像這樣跨類別商標注冊的情況很多,再例如:家電行業。都是需要通過多類別注冊,才能維護自己的商標權益的。像電子商務行業、家電行業這樣的情況,需要特別注意,如果在類別上選擇不當,就會對商標的保護力度不夠,從而無法全面的保護自己的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