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任何告知和溝通下,格力電器(000651,股吧)直接用我的"愛情"賣她的"中國制造",我徹底無語并出離憤怒。”近日,《因為愛情》的作者、音樂人小柯及音樂作品維權代理機構華樂成盟有限公司,起訴董明珠、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侵犯《因為愛情》著作權。
從入選2015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的“瓊瑤訴于正案”,到近來網絡熱議的音樂人抄襲、維權等話題,有關文藝作品版權的新聞頻頻進入公眾視線。原創作品的版權問題是困擾文藝界的一大難題,那么,如何更好地保護作品版權?本報記者對“瓊瑤訴于正案”瓊瑤代理律師王軍進行了采訪。
近年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在文藝界屢見不鮮。王軍告訴記者,通過訴訟這種事后手段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的案例數量呈井噴式增長,這也說明文藝界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日趨增強。
當前,保護原創、尊重版權,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王軍認為,文藝界在有意識地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是非常可喜的現象,然而,相對于訴訟這種“事后救濟”,更加高效便捷的權利保護方式是事前保護,防患于未然,盡量增強事前保護的意識。王軍以影視劇編劇為例:以前編劇界有一個誤解,即簽合同是“小人行為”,代表雙方的不信任,因此編劇常常不在意合同究竟如何,只要片方拿一份合同來簽名就可以了,結果就是其應享有的知識產權也頻頻遭侵;而現在更多編劇已經意識到,合同無關君子小人,而關乎公信力,關乎其合法權利的享有。在簽合同時厘清雙方權利義務,通過合同保護自己合法的知識產權,才是正確的、也是這幾年被編劇逐漸接受的做法。這是非常可喜的現象,只有這樣市場才能逐漸規范并且良性發展。
王軍表示,我國影視行業這幾年才開始高速發展,影視文化傳媒市場也是剛剛具有一定規模,很多市場規律、行業規制手段都不是很成熟。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效保護知識產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從法律角度,《著作權法》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還存在一些具有爭議的問題,還需要立法者的進一步完善。但我們知道,立法是一件耗時較長的工作,短期來看,需要律師與法官一起通過一個個案例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經驗,并逐漸滲透、應用到市場操作中;從市場角度,首先影視文化傳媒行業從業者要提高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在作品創作、項目操作過程中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同時與律師做好溝通,從法律層面對日常項目操作進行權利的把控。多方共同努力,知識產權才能受到更好的保護,市場也能夠更加良性的運行。
本報記者 劉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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