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注冊商標被駁回了,是死磕到底駁回復審?還是從頭再來重新申請呢?
首先,我們要先看看商標是不是被絕對理由駁回的。被駁回的絕對理由就是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主要分布在以下條款中:
1.第十條關系國家名稱、軍隊標志、國際組織標志、紅十字、紅新月、民族歧視性欺騙性、有害道德風尚及不良影響、有關縣級區劃的地名等
2.第十一條關系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敘述商品或服務特點的標志、以及缺乏顯著性的標志
3.第十二條關于三維標志注冊的限制性規定;第十六條關于地理標志保護的規定等。
申請注冊的商標違反以上規定的將予以駁回,這些規定,也稱為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絕對理由”。以絕對理由駁回申請的,小知一般不建議大家再浪費時間和金錢去做復審。
如果商標不是被上述絕對理由駁回的,即以相對理由駁回商標注冊的,相對理由主要是指與在先商標權利的沖突。所謂與在先商標權利發生沖突,主要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或已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這是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另一個因素,這個因素也稱為駁回商標注冊的“相對理由”。如果是這種情況,小知覺得這里面還是大有文章,有很大的回旋余地,為什么這么說呢?小知下面就來講講駁回復審成功的可能性。
駁回復審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為商標駁回是商標局作出的,但是商標駁回申請是向商評委提出的,商標局與商評委的審查標準有所不同,表現在:
1. 商標局審查完全是根據遞交的材料,不會考慮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而如果提駁回復審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標的實際使用的,商評委會考慮。
2. 對商標是否近似的判斷,商標局與商評委的標準也略有不同:商標局基本是按照審查標準來審核,而商評委考慮的方面會比較全。
3. 商標審查的主觀性較大,不同的審查員得出的結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標審查的主觀性,提商標駁回復審是有通過的機率的。
本網站轉載的所有的文章、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等資料的版權歸版權所有人所有,本網站采用的非原創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和版權者聯系,如果所選內容的文章作者及編輯認為其作品不宜上網供大家瀏覽,或不應無償使用,請及時留言通知我們,以迅速采取適當措施,如刪除或支付稿酬,避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