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因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資金不足,融資成本過高;二是知識產權保護不力。創新型中小企業是中小企業中尤為依賴知識產權的群體,但這類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也存在著不少誤區。本文針對這些誤區予以澄清說明,并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構筑提出具體建議。
中小企業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誤區
1.保護知識產權是大企業、大公司的事,中小企業沒必要做這些費力的事情
中小企業目前都勉力維持,處于“溫飽線”上,知識產權方面的投入不能產生直接效益,因此,對中小企業來說,這方面的投入當然是能省則省。殊不知,商品經濟進入知識經濟時代,大公司、大企業維護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不僅能提高企業勞動生產力,更形成了企業的品牌號召力,有時候還以此構筑市場準入壁壘,以維持高額利潤。作為創新型中小企業,保護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就是掌握住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石。中小企業沒有大企業的資源、資金和人才的優勢,假如又沒有保護好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在殘酷而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也就不能走得穩、走得遠。
2.保護知識產權是凈投入,難產出,不劃算
申請專利,注冊商標都需要花錢,專利權、商標權的維持也要投入資金,作為中小企業難以負擔這些開支。事實上,相比巨額的研發投入,維護知識產權(申請并維持專利,注冊商標)的開銷是很少且必須的,而獲得的收益也很明顯。政府對于中小企業申請專利的費用都有減免或補貼,作為核心技術的專利權還能質押給銀行,獲得一定數量的貸款。對于創新型中小企業,專利權的質押貸款是融資的有利渠道。例如,交通銀行對技術含量較高的授權發明專利提供質押融資服務。
3.申請專利就是保護知識產權,獲得專利授權就可以高枕無憂
有些中小企業只在乎專利是否授權,授權之后便認為可一勞永逸、高枕無憂,然而獲取專利權并不是保護知識產權的唯一途徑。企業還可以根據自身知識產權的特點選擇其他合適的方式,比如對核心技術以商業秘密形式保護,登記軟件著作權,版權保護等。取得知識產權后,企業并不是就能萬事大吉、高枕無憂,還要有專人負責收集市場信息,如果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及時舉報、投訴或者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4.維權成本太高,中小企業沒有更多資源投入知識產權訴訟糾紛
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創建時間不久,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在企業和人們的心中還沒有扎根,由于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現象屢有發生。我國政府已經注意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這種頑疾,于2010~2011年集中開展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并逐步將該項活動常態化、制度化、法制化。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多個政府部門在此期間都開通了維權舉報熱線,中小企業可以根據被侵犯知識產權的類型先向相關部門投訴。因此,除了法律訴訟外,中小企業還能借助政府行政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建設創新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具體建議
由于創新型中小企業資源有限,構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時不能貪多求全,所有技術全都申請專利,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對不同的技術采用合理的保護方式,有的放矢、重點突出,盡量降低維護成本,構筑多層次、立體的保護體系。采取的措施和步驟,一般有以下幾種。
1.熟悉和掌握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
我國目前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實體法律體系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實施條例等。自2001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共制定和修訂了關于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合同、不正當競爭、計算機網絡域名、知識產權犯罪、知識產權財產保全、案件管轄和審理分工等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司法解釋近20個。
2.建立機構,訂立制度,加強培訓,培養意識
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者在人力資源部門設置知識產權專員,具體負責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宏觀方面負責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的基本政策、指導方針,具體操作產品或創新活動的關于知識產權的確權工作。此外,還要重視對企業領導和員工的知識產權培訓,有針對性的對企業決策領導層、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普通職員進行不同形式和內容的知識產權知識宣傳、普及和教育工作。
3.簽訂合同,明晰責任,分散保管,專人負責
和受聘人員簽訂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或者在勞動合同中將知識產權保密協議作為附件,詳細、全面的寫入關于知識產權權屬、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等方面的條款,讓受聘人員從一開始就清楚自己的責任和權利。核心技術和全套工藝要讓非技術人員分散保管,調閱或復制由專人負責記錄,避免技術外泄。
4.針對不同知識產權的特點選擇合適的保護方式
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形式包含商業秘密和專利,商業秘密是一種相對權利,其禁止效力僅限于違法侵占,而不涉及合法的取得手段。只要未被公眾所知曉,保護期限不受限制。若保密措施疏漏或核心人員泄密,即使相關的維權行動將泄密者繩之以法,也不能阻止善意第三人使用已被泄密的技術。與此相對應的專利保護的實質是公開換取保護,發明人將其技術發明在專利申請書中公開其相關的詳細資料以獲得一定期限內獨占實施發明的壟斷保護。
企業選擇商業秘密還是專利權來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應該根據發明創造的特性予以區別,首先企業內部對技術發明初次評估,該項技術本身是否屬于專利法規定的可以授權的范圍,是否符合授予專利權的三個要件,一般認為下列情況可考慮申請專利:
第一,當發明創造屬于“一點就破”的技術時,有些發明創造沒有想到之前,大家都很困惑,但是點明以后誰都恍然大悟,如果沒有專利保護,這種發明進入市場就會被大量模仿;
第二,商業價值大的發明創造,如蘋果公司申請的很多關于智能手機的開創性的發明;
第三,通過逆向工程分析易于得到的發明創造,如一些通過分析產品的組成容易得知該產品配方的化學洗滌組合物;
第四,經濟壽命長,開發周期、研發費用投入巨大的發明創造,比如藥品研發費用數以億計,周期長達十幾年甚至數十年,應盡可能申請專利保護;
第五,發明的主要外銷市場,在該國銷售或者制造有關發明創造時,應將該發明創造在該國申請專利。
5.制定合理的專利申請戰略
在解決何種發明創造適合申請專利的問題后,還要清楚對該領域的發明創造怎么申請專利。中小企業的產品往往具有“小、專、精”的特點,技術研發常常持續在某一具體技術領域。企業對技術成果申請專利保護要充分利用我國現有專利保護形式,對于涉及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發明創造,要申請發明專利保護,以取得較長的保護期限,然后圍繞核心專利,多層次、多角度地申請其他輔助專利,構筑嚴密的專利保護池;對于其他吸收、改進的發明創造,可以申請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以盡快獲得授權以保護發明創造的市場價值;對于一些門檻不高的技術,企業不一定都要申請專利保護,但是為了防止競爭對手申請專利保護對自己構成威脅,也可以采取專利申請的方式將該技術主動公開,使其成為現有技術,也是一種預防性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企業在利用商業秘密保護核心技術時,特別是想在專利申請中結合商業秘密的形式保護技術成果應該非常謹慎,筆者就遇到過企業專利申請當中因為對于技術細節過于保護,導致申請公開不充分被駁回的案例。
6.合理利用PCT申請,用好PPH(專利審查高速路)政策,降低知識產權維護成本
中小企業的發明創造進入國際市場,需要在國外尋求保護時候,要充分利用PCT申請制度,通過PCT申請國際階段向希望獲得授權保護的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指定局提出專利申請,既能節約時間還能省去部分費用。PPH(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請求-申請人在首次申請受理局提交的專利申請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被確定為可授權時,可以向后續申請受理局對后續申請提出加快審查請求。PPH請求是免費提出的,能加快專利審查,提高審查結果的可預見性。目前,我國還對中小企業向國外提出的PCT申請以及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檢索費用提供財政補貼,以提升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能力,相關措施都能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上找到。
7.充分利用專利信息數據庫,規避侵犯知識產權的風險
中小企業由于不注重專利信息的檢索,往往自己苦心研發的產品落入別人專利權保護范圍還不知道,等著專利權人提出侵權訴訟后,才恍然大悟。其實由于專利具有地域性、時間性的特點,而各個國家的專利信息都是免費公開讓公眾查閱的,中小企業在技術研發或者外銷產品時,只要對相關技術領域的專利作出查新檢索,就能了解競爭企業的專利在各個國家的布局。此時,既可以在別人技術成果基礎上二次創新又能改變目標產品,謀求技術規避,做到有的放矢。
8.與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合作,合理外包知識產權服務,實現雙贏
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都是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中小企業如果沒有合適的人才就需要與專利商標代理所等中介機構合作才能完成。此時,中小企業可以和有實力的中介代理機構簽訂外包協議,將專利權維護、專利侵權風險分析,技術查新等工作交給中介機構完成,既節約了企業成本又能促進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發展。
9.國際合作交流中注意知識產權的保護
隨著對外開放的發展,企業參與國際合作的機會越來越多,一些跨國公司甚至專門攜資本來中國投資或者收購創新型中小企業。在國際合作與交流中,中小企業要注意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
總 結
建設創新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既涉及單純知識產權事務,也和企業產品定位和發展戰略相關。盡管有很多困難和障礙,但只要在實踐中不斷修正,充分利用政府、企業和社會各方面的資源,就一定能創建出符合中小企業特點,靈活、務實、高效的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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